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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新生事物的发展,总会经历从无人理会,到小部份人跟随,然后成为潮流或者趋势引发大部分人跟随,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潮流或者趋势都会成就一部份人,同时又会被某一部份投机分子所利用,搞的名声不保。当年淘宝是这样,过了六七年了,微商走着和当年淘宝一样的过程。
边缘化,投机?传销?假货?涮屏?拉人头?反正你会发现,所有能加载的负能全给你来一通,然而真相真的是这样吗?答案是显然的!刀是什么,在厨师手中那是美食的神器,可是在坏人手中那就是伤人的凶器,咱不能因为坏人用了刀所以刀就是凶器吧。这一点于微商也是一样的。
扯了这么多微商不就是微信上卖货吗,涮屏委曲你了?假货委曲你了?拉人委曲你了?
NO、NO、NO,我们先把这个问题放一放。先静下心来梳理一下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微商,而你又凭什么说我知道的是错的,这好像不难,是的不难!!
坊间包括很多做培训的人也会说,微商就是微信上卖货的,其实这是一个非常狭隘的概念。要给微商正名,我们要从两个方面提及,第一发展源头,第二从业方式。下面我们先说源头,很多人都觉得微商就是2012年疯起来的,当年的悄十岁呀思埠呀等多风光,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偶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不是的——
众所周知微博是早于微信出来的,2010年微博已然很疯了,而当年十月微信才开始内测,次年才开始上线,微博带出了一大批大V,还有网红,当然有流量的地方也就有种草达人,代购。这个概念其实从微博开始就有了。重点不在这里我们想要说的一点是,在向前网络兼职,QQ群代购,QQ空间,博客,自建网站、商城,阿里的批发,分销等等等多种形式请问它们存在否?
相信你肯定会大声说废话当然存在呀!!!非常好!
所以你会发现这些东西都存在,但是却没有一个疯为势能的概念!但是随着微博兴起,微信崛起从业人数指数极上涨,由于信息流不对称,轻创业一下风行起来!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层次不同的各类个人、团队、组织从业者,但是我们不能拿部份人以点代面去划死一个行业的未来。跟淘宝一样,有人匠心独具,也有人以假当真,但是我们清楚每一个虚拟名头背后都对应的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就是坏的,我们不能因坏伤好,也不能因好略去问题的存在。
再回到概念——
微商——狭义微信上卖货的人
概念——利用社交媒体或者平台,通过连接交互产生信任推动交易获利的个人团体或者组织叫微商
人话——微商其实不复杂就是线下模式的线上体现
高大上——微商就是小微创业者。
明白了这一点,你是不是觉得,真正的从业者从不去纠结概念,从上面的表达中你是不是看到,叫新零售也罢,叫社群电商也罢,叫社交电商也了,其实都可以是微商的体现形式之一。一但明白这点,你会看清非常多的问题和现象。至于具体各种商业模式的背后,这里我们先不展开。
再回到第二个问题微商都是传销吗?
这个问题在文章的开头我们就否定了,微商必然肯定不是传销,但是你我都必须承认有人打着微商的名义做传销,这和打着社交电商,众筹,返利,社群做传销是一样的。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看清这问题,我们深入的展开来说下,为啥说微商不是传销,为啥说微商是线下商业模式的线上体现
——线下常见的商业形式有哪些?
——加盟连锁、批发、零售、代销,厂家直营,这些常见的东西其实我们会发现在成熟的传统电商模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不说别的,我们知道的阿里1688就有非常成熟的平台机制,你可以批发,你也可以一点一点拿货,你还可以不拿货,卖了再拿,BTC现在早就不是高大上的概念,企业直接自建商城,平台开店,直接卖货,个人亦然,所有的这些在微商中你是否看到。相信所有人都有看到,但是我们很多时候人为的忽略掉了,我们固执的去说涮屏,假货等等等等,请问涮屏的都是微商吗?每一个流量体在面对需求时是不是都有不同的表现呢。
——其实微商和线下传统线上一样的,它不等于涮屏卖产品,不等于一定是代理制,更不等于只要有熟悉的形式出现就是微商,也不等于囤货(请问实体进货是不是叫囤货),微商更不等于微信卖货,微商也不本本等于粉丝经济,更不能加个帽子微商就是假货,没有保障。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要学会理性看待每一个从业者。
诚如我们要表达的,微商就是小微创业者,就是利用各种可利用媒介连接交易的同学,它可以是微信,可以是头条,可以是抖音,可以是快手,可以是博客一切有流量的地方都有他们的存在。回过头说传销,今天我们不提常说门槛拉人头什的,我们提一个简单的区分方式——
产品价格虚高
以卖模式为主,而不是卖产品
多层次返佣
五级三阶制改良式商业模式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从我们上面的讲解,到与现实的类比,再看到百度与传销条例中的定义,相信无论你是微商从业者还是普通小伙伴,应该可以清晰的分出真正的微商是什么了吧。
相信每一个真正的微商从业者都可以做到自律,用自己的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
所以呢,你以前了解的微商真的可能真不是真正的微商。
强调一点,不要某一些无良的讲师或者机构概念所骗,看到商业的本质。
用心打造自我品牌,用心做好产品卖好产品,用心做好连接,用心做好服务。不管别人叫什么商,你我们只记住一点做一个赚钱的商,我们是一个创业者、自主创业者,所有有流量的媒介我们都会学习都会使用。这就是时代的势能,这就是微商,这也才是真正的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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