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十分清楚吴亦凡案件的轻重,可以断言的是,吴亦凡不可能被放岀来,只有等待审判。越是复杂的案件所需的时间越长,从侦察取证到移交审理,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与人力,做为局外人着急完全没必要,可以毫不夸张地吴亦凡的案件已经实锤,根本没有翻案或放岀来的可能,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1、你见过素颜的吴亦凡吗,感受如何?
没见过。不过上班电梯里碰到过孙楠,碰到过那个天下无贼台湾那个刘若英,电梯里好多人(我领导、同事),没看见谁和他俩打招呼,更没人找他们签名了,倒是刘若英走出电梯,大厅里有一大堆年轻孩子男男女女要求合影签字等。本来这一辈子不知道啥叫追星,我儿子更不会,追他们有啥用呢?她还是她的圈子,不会理会你的除了浪费青春一无是处。
2、吴亦凡事件现在怎么样了?有知道的吗?
介绍过,以同类案件来说,都会有一个过渡的时间段,这个时间段,称为“羁押”,什么叫羁押?这要从整个的流程开始介绍。案发,相关部门介入,将嫌疑人控制看守起来,这个过程,就是拘留,拘留的性质不一样,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三种。以这类刑事案件来说,这个时候的拘留,这段时间,是让相关部门向上级提出申请,决定是否正式逮捕,
也可以这么说,在拘留期间,嫌疑人还只是“嫌疑”,但是到了羁押阶段,嫌疑人其实已经是“罪犯”了。顺便,如果不批捕,也不是马上放人,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正式批捕后,进入“羁押”阶段,羁押阶段,就是留给办案人员进行正式的侦查取证的时间段。在上一个阶段,提出批捕申请的时候,材料方面还只是个大概,
而在羁押阶段,就要“深挖细究”,把与案件有关的所有事情都搞清楚,然后根据情况,才能决定给犯罪嫌疑人量什么样的刑。羁押阶段基本分两方面,一方面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交代犯罪事实,包括举报立功等等;另一方面,就是办案人员的调查了,把嫌疑人没交代的那些犯罪事实调查出来,羁押阶段的期限并不固定,可以无限长。但它不算在刑期内,
所以,说羁押什么时候才结束,没准。因此,犯罪嫌疑人嘴硬,什么也不说,那也没用,不会因为他嘴巴闭得紧就把他放掉的,不肯交代,就一直关押下去。羁押阶段,把一切事实搞清了,一切资料搜集完整了,就开庭审理,法律上对于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没有硬性规定,一般来讲是20天~1个半月。开庭了,这叫“一审”,一审的时限是6个月,
就是说,开庭之后6个月内,必有一个判决结果下来。当事人不服一审结果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上诉之后,就会有“二审”。二审的期限一般是3个月,一审二审的间隔,一般不超过3个月。一审,审的是嫌疑人,为的是量刑;二审,审的是“一审”之中有没有什么毛病,换句话说,一审是针对犯罪行为,二审是针对一审中的行政行为。
3、吴亦凡这种细皮嫩肉的进监狱会受到狱友什么待遇?
“细皮嫩肉”的加拿大人吴亦凡进看守所或者监狱会有什么待遇呢?我们先分析下吴亦凡是不是“细皮嫩肉”?根据百科记载,吴亦凡生于1991年,已经一把年纪了,如果没有适当的化妆,很可能“细皮嫩肉”不起来。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
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同时,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生活上予以适应照顾,综上所述,吴亦凡在看守所应该是有单人间,并且应当参照加拿大法律,给吴亦凡较为安静的环境。
4、吴亦凡案件调查的咋样了?他有没有被放出来?